是說老娘我一百年沒寫部落格,已經接到如雪片般飛來的投書(才怪),叫我不要再打混摸魚,快點寫新文章,不然大家生活都沒重心(屁啦!!),生活沒有娛樂。

講到這,我就不得不說起我最近的血淚史。話說有朋友牽線要介紹我一個文案,對方和我聯絡之後,說他們想要的文字風格,是必須把跳躍的語言幻化成文字,而業主喜歡的是人文、藝術、感受和真實的情感層面。

我一聽,馬上覺得這和我空靈的氣質非常契合,於是對方要求我給相關的文字作品時,我亳不考慮把這個部落格網址給了他,然後一直石沉大海至今。

是說我的部落格不正是一直在走著這種藝文路線的嗎?(搔頭)

既然沒錢可賺,我只好繼續在這裡和大家閒嗑牙。

不要再幹譙我都沒寫部落格文章了啦,我們全班真的都在卯起來用功念書,光是期末考一科,範圍就三百頁,而且老師們都是律己甚嚴,自我要求甚高的學者或大法官,不好好寫考卷實在愧對江東父老。

正是因為如此勤奮念書,所以不知不覺當中,大家的生活已經和浩瀚的法學融為一體而不自知。

比如這位剛升格當爸爸的小童,有一天穿了一身橘來到學校,我便大叫:「天啊!你為什麼把債總課本穿在身上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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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且就連他吃的口香糖,都活生生和債總課本配成一對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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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不是一付很美好很和諧的畫面呢?

不只是他,還有本班的鄧醫師,根本就是一本走動的物權課本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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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不是?一個鑽研債總,一個埋首物權,雖然小童說:「我只有學到表皮,並沒有把它讀進內心。」但是這種與法學融為一體的情懷,真是令人無限感佩呢!


有次老鄧穿了件綠色條紋的衣服,我又說:「如果這件衣服上面可以題字,那麼我想我會題上『基本小六法』五個字。」可惜他老人家貴人多忘事,至今還沒有把他穿這件衣服的照片寄給我,所以大家就用這本小六法來想像一下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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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看到這裡就可以發現誰才是真正強者了吧?把整本小六法穿在身上的,才是厲害的啊!


這讓我不禁小人地想,搞不好老鄧在忙著看牙之際,成績還可以那麼好,就是因為他那件小六法的衣服襯裡,真的密密麻麻寫滿了法條。這就是傳說中的「作法」,難怪他每次都可以考那麼高分。

Posted by nomade0829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(4) Trackback(0) Hits(260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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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一整個就是走火入魔就對了!
  • 希望業主不是因為你不用心經營BLOG才打退堂鼓的吧!?
    哈哈!!
  • 誰說沒錢可賺?
    不是已經入帳了嗎? 哇哈哈哈ㄏ
  • 終於更新部落格了....等粉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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